DF-4系列可攜式強光工作燈是由進口高強度材料 . 高能電池和優(yōu)質燈泡組合而成、它廣泛用于海洋船舶、公安消防、邊防武警、民航機場、供電部門、液化氣站、煉油廠等各種易燃易爆場所的巡視和檢修的應急燈具和備用工具 .
二、特點
1. 可靠度高;產品外殼用進口高強度復合材料制造、產品內個連接部均用特種專用膠封處理、燈具在使用中不會因為不慎跌落、碰撞而出現的不亮或損壞現象、產品使用壽命三年 .
2. 經濟、實用、方便;燈具選用無記意高能電池、循環(huán)次數高達1000次左右、自放電極小、自放量小于額定容量3%/月、燈具放置六個月照常使用 . 燈泡配有強弱光電珠、自動對焦 . 連續(xù)使用壽命可達450小時以上 . 燈具有手提、肩挎、腰挎的功能 . 燈頭可上下調節(jié)、使用極為方便 .
二、 主要技術指標
電池:6V 4Ah
電珠 強光 2.5A 120光通{Im}
弱光 0.5A 40光通{Im}
有效照距140米、最長連續(xù)工作時間8小時
四、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
i. 燈具可采用手提式檢修或巡視、或將燈套穿在腰帶上作為腰挎照明工具、亦可采用肩挎方式進行攜帶 .
ii. 燈具開關為360度任意可調強弱光、燈頭可上下調節(jié) .
iii. 充電電壓為DC6V電源、充滿電后在六個月內隨時使用 .
特別提示:
1、 不得隨便拆卸燈具、以免影響防爆性能 . 不得在易燃易爆場所充電或更換燈泡 .
2、 每次使用后應及時充電、經常保養(yǎng)電池延長使用壽命 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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